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 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